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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2020-11-19 08:24   三峡学院教〔2016〕12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学校转型发展需要,按照分期、分批及分类原则,坚持学校引导与学院落实,注重集中培训与跟踪指导、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教学研究与教学活动等形式相结合,着力提升教师执教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自我学习能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本计划,使广大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构建一支具有较强的教书育人、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到十三五,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中具有半年以上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占比达到40%以上,转型试点(特色)专业达到60%以上,获得除高校教师系列以外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考评员占比达20%以上。

二、实施对象

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计划要求

1.分类实施,统一评价。全校每年计划选派参加能力提升教师名额约占在职教师总数的10%左右,教务处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等,统筹分配二级学院的参培名额。计划周期内教师在行业企业的工作、学习经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任期考核等的依据之一。

2.搭建平台,资源共享。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建设有特色的教师能力提升基地,搭建合作平台,实现校内外资源共享。

四、实施项目

1.入职培训项目

    新教师入职培训项目旨在使新进教师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提高新进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从教育教学理论、师德修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五个方面,采用专题报告、课堂观摩、教学点评、教案展评、教师沙龙、过关考核等六种形式全面提升新进教师的能力。

学校建立新教师上课准入机制。新教师入职培训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新教师必须参加重庆市教委、学校组织的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准予上课。考核不合格者需安排再次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否则不予安排上课。

2.工程实践能力锻炼项目

    工程实践能力锻炼项目旨在通过校企、校地合作,支持教师到行业企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增强实践经验,积极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

工程实践能力锻炼项目5年为一周期。各二级学院每学年根据教师人数和教学任务等情况派遣3-6名教师赴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形式为脱产、半脱产,脱产时间原则上为6个月,半脱产不超过12个月。确因工作需要延长挂职锻炼时间的,经学校审核后执行。

学校鼓励从事专业教学和科研的教授不定期到企业、行业进行科技开发、技术服务和项目研制等生产、科研活动。支持教师开展教师发展研究、教学研讨、教学实践和专项培训等活动。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和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其它时间赴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学校建立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教师考核制度。培养单位、二级学院负责挂职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与督查。挂职结束,教师撰写实践锻炼报告,参加培养单位、二级学院、教务处、人事处组织的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等次作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职称评聘的相关依据。

3.教学进修与研修项目

教学进修与研修项目旨在拓展教师的专业领域,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更新教师的知识内容,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

各二级学院每年根据教师人数和教学任务等情况,派遣1-3名教师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教师课程进修、骨干教师进修、国内外访学或国外学习交流等。

学校进一步落实教师进修、访学考核。教师进修、访学结束后,要撰写进修、访学总结报告,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务处备案。各学院要重视进修、访学教师经验交流,每年召开进修、访学教师经验交流会,交流进修、研修成果与感受,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4.教学竞赛项目

    教学竞赛项目旨在检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效果,增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学校每年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学竞赛项目,如讲课、说课、教案、课件、微课等比赛。比赛分校外、校内两个层面。教师参赛、获奖情况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挂钩。

5.团队培养项目

    团队培养项目旨在强化团队建设中的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

    学校以国家级、省(市)级、校级教学团队为主要载体,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原则上教师必须加入一个教学团队。各教学团队要合理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其他成员开展教学活动,尤其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立项建设的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每学期应以课程建设为中心,开展不少于3次主题教研活动,开展集体备课,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集中解决相关教学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6.网络学习培训项目

网络学习培训项目旨在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为教师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各二级学院每学年根据教师人数及教学任务等情况,选派2-5名教师参加网络培训。教师可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并选择相应课程进行网络学习,学习结束后凭培训证书报销相关培训费用。

7.教学沙龙(讲座)项目

    教学沙龙(讲座)项目旨在组织全校教师开展教学专题研讨与分享活动,研讨教学问题,交流和分享教学成功经验。

学校定期邀请校内外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与广大教师面对面交流,分享、研讨课堂教学、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经验和成果。教学沙龙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学院轮流承办,主题由承办学院确定。每学院每年承办不少于1次,每次参加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学校鼓励相近学院、相近专业的教师共同参加教学沙龙,每次沙龙参加学院一般不少于4个。

教务处负责教学沙龙的指导与监督。各二级学院负责教学沙龙具体事宜,加强教学沙龙的宣传报道,扩大沙龙的影响力,为其他学院提供借鉴。

8.职(执)业资格认证或考评员项目

职(执)业资格认证或考评员项目旨在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除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外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组织的统一考试,开展与本专业实践技能相关的国家职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能力认证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资格认定及考评员认证。

 教师获取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学校予以认可并给予一定资助。五级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资助一、二、三等级(高、中级),四级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资助一、二等级,以此类推。对未区分等级的注册认证师及以上的列入资助范围,一般的员级、助理级或从业资格证等暂时不列入资助范围。教师取得以上种类和等级范围的证书及考评员资格者可作为同一周期内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经历。

 五、工作流程

1.制定计划。各学院依据文件规定,结合学科和专业建设需要,分年度制订本学院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报教务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备案。

2.教师申报。教师根据所属学院年度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学院审批同意后报送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3.部门审批。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教师申请表进行审核,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4.办理手续。审批通过教师,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教学能力提升相关手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为成员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负责制订教师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根据学校总体方案,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本学院的教师能力提升规划及配套措施。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确保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为学校、学院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加大经费投入

1.确保经费到位。学校投入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障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经费支持的效益。

2.建立经费资助机制。学校对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教师或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教师可报销一次往返差旅费。利用寒暑假到行业企业锻炼的教师可按照60/天(万州区外)、40/天(万州区内)报销生活补助费。

选派到行业企业人员在挂职锻炼期内视为在岗,绩效工资标准按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中关于教师培训进修的标准执行。

教师取得相应种类和等级范围的证书及考评员资格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培训、考试经费资助。教师可凭票据实报销,每人报销考试、培训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其他培训方式所报销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和财务制度进行。

(四)建立审核认定制度

学校建立教师培训、进修审核认定制度。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负责审核认定事宜,原则上每年认定1次。

学校、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培训活动,教师能力发展中心直接审核认定。其他培训、进修活动需教师本人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供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邀请函/通知、活动论文(报告)、活动纪要、活动过程影像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审核后予以认定。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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