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健全院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学院教学过程监督与质量管控,保障教学秩序稳定运行,现需各学院按要求完善并上报2026年院级教学督导成员信息,同步规范教学巡查工作安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教学督导成员构成
院级教学督导小组须设组长1名,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各系(部)原则上配备1名教学督导员。
二、院级教学巡查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教学巡查工作,明确巡查职责与频次。每位院级教学督导员每周开展教学巡查工作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重庆三峡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统计表》(2026年)和学院教学巡查安排表电子文档于3月8日16:00前发至邮箱cqsxxyjpc@163.com。
(二)纸质版材料:上述表格盖章版,于3月13日前提交至科技楼412-2办公室。
备注:在二级督导任期内如需更换教学督导,请重新提交纸质文件。
附件:重庆三峡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统计表(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