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三峡学院教〔2021〕68 号)规定,现将本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
学生
二、评价时间
2023年 6 月 12日-6 月 21 日(17 周周一至 18 周周三)。为避免造成评价系统拥堵,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网上评教时间分配表通知学生进行网上评价。
表1 学生网上评教时间分配表
评教时间 |
评教学院 |
2023.06.12-06.13 |
财经学院、传媒学院、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 |
2023.06.14-06.15 |
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2023.06.16-06.17 |
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
2023.06.18-06.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
2023.06.20-06.21 |
数学与统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文学院 |
三、评价实施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督促学生及时完成网上评教,如无学生评教成绩将对教师的岗位竞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绩效考核产生影响。如因组织不力、学生参评率过低而影响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的,责任由教学单位自行承担。
2.每条评价指标满分为 100 分。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学生必须完成评教后才有权限查看本学期考试成绩。
2.如发现本学期教师已授课的课程不在评价系统请及时反馈。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 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