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制卷、评卷及试卷管理工作,学校将于第4周组织校级督导团成员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自查: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7日(第4周周一)之前完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的自查工作。并于9月27日前做好试卷督查相应材料的准备。
2.校级督查方式:随机抽样督查,同一名教师只督查其评阅试卷1门。
3.校级督查对象:本年度未督查的所有专任教师及C类教师。
4.校级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和数据:(1)2020-2021学年第二期期末校院两级考试课程的试卷;(2)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3)相应试卷的审核表;(4)学院试卷总册数和总份数。
5.校级具体督查时间和督查试卷教师名单
校级试卷督查时间为9月28日-29日,具体督查时间和督查教师名单由相应校级督导与学院沟通确定。
6.提交数据
各学院上报2020-2021学年第二期期末校院两级考试课程的试卷总册数和总份数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督导科。联系人:林茂,电话:58102325。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三峡学院本科试卷复查情况登记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