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制卷、评卷及试卷管理工作,学校将于第11周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自查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7日(第9周周五)之前完成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的自查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做好试卷督查相应材料的准备。
2.校级督查方式
随机抽样督查,同一名教师只督查其评阅试卷1门,督查试卷总数量按各学院专任教师数50%以上的覆盖率进行。
3.校级检查需提供的材料和数据
(1)2020-2021学年第一期期末校院两级考试课程的试卷;
(2)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
(3)相应试卷的审核表;
(4)学院试卷总册数和总份数。
4.校级具体督查时间和督查试卷教师名单
校级试卷督查时间为5月11日-12日,具体督查时间和督查教师名单由相应校级督导与学院沟通确定。
5.提交数据
各学院上报2020-2021学年第一期期末校院两级考试课程的试卷总册数和总份数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督导科。
教学督导科联系人:林茂,电话:58102325。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三峡学院本科试卷复查情况登记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