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三峡学院教〔2016〕123号)、《重庆三峡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三峡学院人〔2017〕33号)有关精神,现将报送2021年教师参加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对象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且5年内未参加过学校资助的3个月以上各类培训。
二、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
教师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向所在学院提出挂职锻炼申请。各学院根据学科与专业建设需要,集体研究2021年教师挂职锻炼计划,于2021年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一式三份)、《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教师挂职锻炼计划表》报送至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科技楼512),电子件以“XX学院2021年挂职锻炼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277979337@qq.com。
(二)计划审定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挂职锻炼计划及申请人资格,审定 2021年挂职锻炼教师并予以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单位选择
教师挂职锻炼单位的选择须与教师所讲授的课程对口。各学院应优先推荐教师到学校产学研基地、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并积极建立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基地。
各学院要结合专业发展和“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定本年度挂职锻炼实施方案。教师挂职单位和具体工作岗位,由各学院与合作单位协商安排。
(二)时间安排
挂职锻炼(全脱产):2021年2月22日至8月22日或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1月18日;挂职锻炼(半脱产):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过程管理
挂职期间,各学院要加强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指导和过程管理,建立机动灵活的沟通和考勤机制,切实掌握挂职锻炼教师工作动向。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教师挂职锻炼期间人身财产和意识形态安全。严格遵守学校及挂职锻炼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
(四)总结考核
教师挂职锻炼期满后,教师应立即返回原工作岗位,并按挂职锻炼任务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如总结、挂职锻炼日志、考勤记录等)。学校对照教师挂职锻炼申请,对挂职形式、挂职时间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考核答辩。考核合格者兑现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认可其挂职锻炼经历,不享受挂职锻炼期间相关待遇。
(五)其他说明
1.教师挂职锻炼计划每年只集中申报一次,其余时间不再受理。2019年12月31日前申请参加挂职锻炼且于2020年9月28日前已挂职期满,未参加本学期集中考核答辩的教师其申请自动作废。
2.教师挂职锻炼形式及申请单位等审核公示后,不得随意更改。全脱产挂职锻炼教师,需在挂职单位潜心工作学习,挂职期间原则上不能承担学院的教学任务。
附件:
1.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2.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教师挂职锻炼计划表
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