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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教师参加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计划的通知
2020-12-22 09:38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三峡学院教〔2016123号)、《重庆三峡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三峡学院人〔201733号)有关精神,现将报送2021年教师参加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对象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且5年内未参加过学校资助的3个月以上各类培训。

二、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

教师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向所在学院提出挂职锻炼申请。各学院根据学科与专业建设需要,集体研究2021年教师挂职锻炼计划,于2021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一式三份)、《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教师挂职锻炼计划表》报送至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科技楼512),电子件以“XX学院2021年挂职锻炼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277979337@qq.com

(二)计划审定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挂职锻炼计划及申请人资格,审定 2021年挂职锻炼教师并予以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单位选择

教师挂职锻炼单位的选择须与教师所讲授的课程对口。各学院应优先推荐教师到学校产学研基地、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并积极建立教师校外实践锻炼基地。

各学院要结合专业发展和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制定本年度挂职锻炼实施方案。教师挂职单位和具体工作岗位,由各学院与合作单位协商安排。

(二)时间安排

挂职锻炼(全脱产):2021222日至822日或2021719日至2022118日;挂职锻炼(半脱产):2021125日至20211231日。

(三)过程管理

挂职期间,各学院要加强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指导和过程管理,建立机动灵活的沟通和考勤机制,切实掌握挂职锻炼教师工作动向。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教师挂职锻炼期间人身财产和意识形态安全。严格遵守学校及挂职锻炼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

(四)总结考核

教师挂职锻炼期满后,教师应立即返回原工作岗位,并按挂职锻炼任务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如总结、挂职锻炼日志、考勤记录等)。学校对照教师挂职锻炼申请,对挂职形式、挂职时间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考核答辩。考核合格者兑现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认可其挂职锻炼经历,不享受挂职锻炼期间相关待遇。

(五)其他说明

1.教师挂职锻炼计划每年只集中申报一次,其余时间不再受理。20191231日前申请参加挂职锻炼且于2020928日前已挂职期满,未参加本学期集中考核答辩的教师其申请自动作废。

2.教师挂职锻炼形式及申请单位等审核公示后,不得随意更改。全脱产挂职锻炼教师,需在挂职单位潜心工作学习,挂职期间原则上不能承担学院的教学任务。

 

附件:

1.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2.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教师挂职锻炼计划表

 

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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