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三峡学院文〔2014〕134号)规定,现将本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评价
(一)评价主体
学生
(二)评价时间
2020年12月7日~12月28日(14周周一至17周周一)
(三)评价实施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学生评教,若需要到机房进行集中评教的请提前联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闫东方老师(手机号:15736402005)确定具体时间及地点。
如因组织不力、学生参评率过低而影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造成的相关后果,责任由二级学院承担。
二、二级学院评价
(一)二级学院评价组织实施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各二级学院应成立本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按照本院制定的评价方案对本院所属的专任教师和校外聘用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评价结果在本院内进行公示。
(二)二级学院评价结果提交
各学院将公示无误的评价结果-《2020-2021学年第1期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登记表》纸质版经教师本人签字确认,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科(科技楼512,电话:58198295)。
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253501486@qq.com。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岗位竞聘、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及绩效考核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待评价工作,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评价任课教师,做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生必须完成评教后才有权限参加下学期的选课。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