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评处
 学校首页 | 部门首页 | 部门概况 | 工作动态 | 专业认证 | 文件汇编 | 资料下载 | 评教入口 | 质量保障 | 留言板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文件汇编>>部门文件>>正文
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教学课程教案检查实施方案
2021-05-05 11:09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2021〕4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三峡学院教〔2020239号)和《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三峡学院教〔20216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强化对专业教学的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建立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检查方式

(一)随机检查

1.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随机组织教案检查。

2.跟踪听课人员随机检查教案。

(二)定期检查

采取各二级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1.二级教学单位自查

1)检查组织

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院级教学督导、系级教学督导、系主任及相关院领导等人员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

每学期第3教学周之后,学校抽查时间之前。

3)检查范围

教师范围:归属到二级教学单位的ABC类教师。

课程范围: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4)检查标准

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教案检查评价指标,也可使用《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三峡学院教〔202168号)文件中“重庆三峡学院课外教学环节检查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教案检查评价指标。

2.学校抽查

1)抽查组织

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校级教学督导抽查教案。

2)抽查时间

每学期第6教学周之后。

3)抽查范围

教师范围:归属到二级教学单位的A类教师。每学期抽查教师人数约为A类教师总人数的50%,每自然年度实现A类教师教案检查全覆盖。

课程范围:每位教师只抽查一门课程的教案。

4)检查标准

《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三峡学院教〔202168号)文件中“重庆三峡学院课外教学环节检查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教案检查评价指标。

三、教案要求

(一)撰写要求

严格按照《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三峡学院教〔2020239号)中“教案撰写与课件制作环节质量标准”和学校规定的教案模板撰写教案。

(二)准备要求

1.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教案(任选其一)。

2.如果某门课程属于首次开课,即开新课,在接受教案检查时,只需要提供当前使用版本的教案。

3.如果某门课程不属于首次开课,但对于任课教师来说属于第一次讲授,即新开课,在接受教案检查时,只需要提供当前使用版本的教案。

4.如果不是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情况,在接受教案检查时,需提供最近两个版本的教案,要求对正在使用版本进行更新标注说明:

电子版采用红色字体或红色填充等方式标注。

纸质版采用下划线或括号文字说明等方式标注。

5.对于使用统一教案的课程,教师在第二次授课时,应该结合专业、课程和学生等特点进行补充完善。

6.检查教案时,每一门课程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或进度表、符合版本要求的教案(可提供课件,但不能代替教案)。

电子版以“教师名+课程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内存放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或进度表、符合版本要求的教案(可提供课件)。

纸质版用长尾票夹以课程为单位分开固定。

对于同一门课程同时有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教案,严格按上述要求分类整理。

四、检查内容

严格按《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三峡学院教〔202168号)文件中“重庆三峡学院课外教学环节检查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教案检查评价指标进行检查。

(一)重点检查内容

1.课程思政教育内容设计

教案中应该设计课程思政教育内容,能够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教学过程设计凸显“学生中心”

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创新形式、改革教法、强化实践,推动本科教学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

3.教学目标凸显“产出导向”

科学合理设定教学目标,有利于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和结果满意度。

4.课后小结凸显“持续改进”

课后及时评价、及时反馈、持续改进,推动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5.教案更新及完成情况

要求两个版本的内容有明确的修改或补充,授课前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量。

(二)重点检查课程

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五、结果应用

教案检查需做出质量评价,严格按《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三峡学院教〔202168号)文件要求,将评价结果计入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

六、附则

未尽事宜以教案检查通知为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重庆三峡学院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星·666号  电话:023-5811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