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第六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育督导研究论文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论文要求
(一)论文内容
对教育督导理论、教育督导政策、教育督导实践问题的理性思辨与实证研究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中外教育督导史研究、教育督导制度综述与比较、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双减”督导、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数字化及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等方面。
(二)论文要求
1.注重论文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实践性等方面的统一,突出论文的创新性、应用性、指导性,格式规范、文字精炼,字数限5000字左右,论文格式详见附件1。
2.论文应针对某一个(类)问题或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文章结构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基本要素,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思路清晰、方法科学、真实有效。
3.论文参评范围: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督导研究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参评过的论文无论获奖与否均不再参评。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文章的扫描件。
4.坚持原创。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不弄虚作假。已公开发表或收录的论文不需查重,但须在论文的显著位置注明“刊载于……报刊/杂志……期”。
5.论文作者身份须是各级各类督学及其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包括高校校内教育督导评估(评价)机构、教育督导研究机构的人员。每篇论文作者不超过2名,排名第一的作者限参与1篇论文,排名第二的作者参与论文不超过2篇。
二、评选程序
(一)单位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和推荐优秀论文参加评选,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报送1篇教育督导研究论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至少报送2篇教育督导研究论文。
(二)专家评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论文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三)结果公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对拟获奖论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论文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4篇报送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报送工作要求
(一)论文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17:00前报送研究论文。
(二)所有论文均需提交电子稿(论文电子稿中不能出现作者单位、姓名),每篇论文以“单位+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且正文中不出现作者信息。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和推荐研究论文参加评选,填写《教育督导研究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并连同论文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851909825@qq.com,汇总表纸质件(盖公章)交至科技楼412-2督导办公室。
联系人:林茂 联系电话:58102325
附件:1.教育督导研究论文基本格式
2.教育督导研究论文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4月18日